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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經常有粉絲問監督君:紋繡屬于醫美嗎?據了解,紋繡這個詞語不是官方稱呼,而是行業內一種習慣叫法。
根據百度百科的定義,紋繡實際上是一種微創傷性皮膚著色,現代紋繡包括三項:紋眉、漂唇、紋眼線……
今天,監督君就一次性給大家講清楚紋繡和醫美之間的關系。
什么是醫療美容
醫療美容項目,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常見醫美項目有:光子嫩膚、激光脫毛、點陣激光、熱瑪吉、水光針、微針等。洗紋繡、洗文身也屬于醫療美容。
激光洗文身、去紋眉是運用高頻激光或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體的皮膚形態進行修復與再塑,符合醫療美容的定義。《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中也明確將“激光治療去文身和文眉”列入美容皮膚科微創治療項目。
一般情況下不認定為醫美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執法時,一般不將紋繡認定為醫療美容。依據是關于文身不納入醫療美容的批復:
《關于文身不納入醫療美容項目管理的批復》(衛醫政函〔2009〕293)明確指出:“文身不納入醫療美容項目管理。”
國家尚沒有把文身納入醫療美容項目,專業文身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美容美發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均有開展,實施“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治理原則。既然文身不屬于醫療美容,紋繡也不屬于。
將紋繡認定為醫美的情況
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縱觀全國各地,有些地方把紋繡認定為醫美。
雖然原則上文眉和文身不屬于醫療美容項目,但如在實施文身、文眉時,使用了一定的醫療手段,也可能屬于醫療美容項目。
判例:文眉行為應當屬于醫療美容項目
根據【(2017)魯08行終213】判決書內容顯示,認為:《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上訴人在進行文眉行為時,實施了涂麻藥、切口、涂顏色等行為,其行為特點符合《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醫療美容的特征。同時,《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列舉中第四項為“眉修整術”。因此,文眉行為應當屬于醫療美容項目。
【監督君有話說】
綜上,一般情況下生活美容店開展紋繡都是沒有問題的,紋繡不屬于醫美。但是如果在醫美機構內開展,那可能就要和醫美扯上關系了,這時候,不辯不明,必須要好好爭論一番了。須知做紋繡也是有風險的,如果操作不當,可能引起感染。由于求美者的個人體質不同,部分人對染料比較敏感,紋繡區可能會水腫。因此,生活美容店在開展服務時,一定要注意邊界,遠離醫療行為,合法經營,才能規避風險。
主編丨宋波 統籌|張玉良 責編丨趙麗
法務丨王永鋒 審校丨鄭世廠 美編丨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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