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南國早報
今年6月,桂林的粟女士前往南寧璞美醫療美容機構,對面部進行微整形,結果出現了眼瞼抬舉困難、等問題。她希望商家能給自己一個說法以及相應的賠償。
7月,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走訪發現,該已更名為納斯美容,機構總經理助理建議粟女士走法律途徑解決。
想變美,卻遭遇失敗
今年61歲的粟女士是桂林一家美容中心的會員,5月30日,在該美容店一名顧客和店員的推薦下,她對面部微整形動了心。
6月6日,粟女士按照美容店員提供的地址,前往位于南寧市青秀區楓林路的璞美醫療美容機構進行。
最終,粟女士付了元,對面部進行微整形,所做項目為額紋、眉間紋、下瞼紋、眼尾紋,共做4次。
治療第一次結束后,粟女士搭乘動車返回桂林,在返途中,她感覺自己眼睛有異物感。次日,她的鼻子、眼睛腫脹,視力模糊不清。
多次溝通無果,被建議去廣州協商
眼看自己的情況惡化,粟女士便找該機構工作人員溝通,提出想要看看電子病歷、清單等,但對方并未提供。
粟女士稱,她多次聯系璞美醫療美容機構,均無果。其間,當初接待她的范姓負責人的助理稱,負責她項目的醫生在,如果想要退款或者協商該事,需要她獨自前往廣州進行商議。
▲璞美醫療美容已經更名為納斯醫療美容。
7月10日上午,在記者的陪同下,粟女士來到璞美醫療美容,尋找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記者在現場看到,璞美醫療美容已經更名為納斯醫療美容,但在大廳的墻上,還掛著璞美醫療美容的相關介紹等。
▲掛在墻上的關于璞美醫療美容的介紹。
一名黎姓負責人接待了粟女士。粟女士希望機構能夠退回預付的2880元以及轉款元,同時,希望商家能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萬元,以及來往南寧所產生的住宿和交通等費用,共計元。該負責人表示,自己不負責粟女士的項目,會在了解情況后,再由專人來對接該事。
商家同意退費,賠償需做鑒定
初次協商無果后,粟女士將自己的情況投訴至。
7月16日上午,在記者陪同下,粟女士再次前往該美容機構進行溝通。根據機構工作人員提供的病歷復印件顯示,粟女士于6月6日,分別針對眼尾、眉間等部位,進行了A型肉毒毒素注射及膠原蛋白填充。
但粟女士認為,病歷復印件上有多處簽字不是她簽的,要求查看病歷原件。該機構總經理助理李倩稱,病歷原件已經遞交給南寧市青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她可聯系部門查看。
李倩稱,由于個體化差異,每個人在進行治療后,效果會不同,如果粟女士對效果不滿意,美容機構可以幫其進行修復,也可退還剩余的3次費用。至于賠償,她則建議粟女士走法律程序。
當天下午,粟女士前往青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現場辦公人員告訴她,部門接到投訴后,已于7月10日下午到璞美醫療美容機構核查情況,但從未收走病歷原件。
青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給粟女士的投訴回復稱,經核查,由于現有證據無法核實該醫療機構所提供的醫療美容服務項目,與投訴人所訴情況之間的因果關系,部門無職權直接進行判定,投訴人需通過相關鑒定進行確認。
7月30日,記者聯系上李倩。李倩表示,美容機構已經主動聯系粟女士,退回了元的治療費。至于病歷原件,是當時誤以為病歷已經被部門收走,才給她提供了復印件。
對于粟女士提出的其他費用,李倩則表示,建議粟女士進行相關的醫療鑒定,美容機構會根據鑒定情況,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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