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想辦什么業務?”
“你上班快遲到了!”
一位身著警服的男子
在內蒙古烏蘭浩特市公安局
鐵西派出所門前
見人就搭話
還用手機拍攝來往群眾
正值上班時間
鐵西派出所門前人來人往
可所里的民輔警都表示不認識這個人啊
只見男子上衣著警用外套
頭戴酷炫鴨舌帽
臉上竟還貼著面膜
如果這樣著裝
那可是極其不符合規定的
民警連忙把這位男子“請”進派出所
詳細詢問其真實身份
結果
他的身份是冒充的
因為內心一直有個“夢”
便認為自己站在派出所門前
就算實現了愿望
目前
該男子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共和國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公安部門統一監制,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賣。
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新聞夜航微信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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